原文鏈接:長治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壓實各縣區小型水庫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各項措施,規范小型水庫日常管理,確保水庫安全運行和工程效益充分發揮,我市印發了《關于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汛期將至,我市小型水庫較多,為全市防汛的關鍵部位,特別是大部分小型水庫由于日常管理不到位,也是當地防汛的薄弱環節。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小型水庫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市安全度汛,特印發該文件。 

  二、出臺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辦法》 

  《水庫降等與報廢管理辦法》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 

  《水庫工程管理設計規范》 

  《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小型水庫管理主要職責及運行管理人員基本要求的通知》(水建管〔2013〕311號) 

  《山西省河長制辦公室關于開展河湖和水庫工程管理范圍劃界工作的通知》(晉河辦〔2018〕4號) 

  三、目標任務 

  通過壓實各縣區政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我市小型水庫的專職管理機構、專職管理人員,以及管理人員和維修養護兩項經費,并加快推進劃界確權工作,切實提高我市小型水庫安全管理水平。 

  四、主要內容 

  (一)明確責任主體。根據《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各縣區政府對本區域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負主體責任。 

  (二)健全管理機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對小型水庫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作了規定。 

  (三)落實管護經費。通過將小型水庫管理人員和維修養護兩項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保障水庫管理人員的工資來源,并明確了水庫維修養護經費支出,確保水庫長久發揮效益。 

  (四)加強安全管理。主要是進一步落實水庫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汛期水庫調度方案等水庫安全管理措施,并對病險水庫安全管理提出要求。 

  (五)推進劃界確權。根據《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水庫工程管理設計規范》《山西省河長制辦公室關于開展河湖和水庫工程管理范圍劃界工作的通知》,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水庫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并設置界樁和公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