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長治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貫徹落實《山西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明確了各級各部門防雷安全責任,提高全社會依法防雷減災的意識和能力,最大限度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公共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安全意識,高度重視防雷安全工作,要進一步明確分工,健全防雷安全責任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行業自律的防雷安全工作格局,全面落實防雷安全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將防雷減災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防雷重點單位,組織制定并實施防雷減災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氣象、應急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和旅游、文物、教育、農業農村及各建設工程主管等部門監管責任;壓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同時各級人民政府要把防雷安全納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范疇,把生產經營單位和防雷技術服務單位防雷安全信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各縣(區)安委會要建立防雷管理聯席會議機制,提升防雷安全監管能力,組織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