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

為切實提高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提升我市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技術服務水平,促進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技術服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山西省氣象局政策法規處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檢測質量考核工作的通知》(氣法函〔2023〕28號),長治市氣象局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全市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相關資質單位做好迎接考核準備。

一、工作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二)《山西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41號)

(四)《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檢測質量考核管理辦法》(氣發〔2022〕71號)

(五)《山西省氣象局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質量考核實施細則》(晉氣發〔2022〕84號)

(六)《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通則》(QX/T317-2016)

二、考核對象及考核項目時段

(一)考核對象

1.山西省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名單:

山西賽恩志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山西祥云雷電防護檢測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山西潞安配售電有限公司

2.2023年度在晉從業的省外檢測機構質量考核名單:

本溪普天防雷檢測有限公司

江蘇華云防雷檢測有限公司

請上述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高度重視本次考核工作,務于2023年8月1日前與長治市氣象局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0355-2046449。

(二)考核項目時段

本次考核項目時間段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三、有關要求

(一)長治市氣象局2023年度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檢測質量考核工作組會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通知內容包括考核時間、考核應準備材料、檢查時檢測機構應在場人員的要求,以及簽署承諾書等。

(二)各被考核單位應做好相關配合工作,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務必保證真實性,并與年度報告保持一致。如發現瞞報、謊報、弄虛作假等現象,將直接判定為嚴重不合格,并記入信用檔案。

(三)考核結果將記入檢測單位的從業記錄,作為對檢測機構信用評級、資質延續、升降級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