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能源局關于做好2023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晉能源新能源發〔2023〕249號),按照省能源局《優化能源營商環境三十條》推動能源類項目第三方評估機構“公開采購行動”,我局擬委托專業咨詢機構對各縣區申報的風電、光伏發電競爭性配置項目進行評審。具體公告如下:
一、采購事項
(一)采購內容:長治市能源局2023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項目評審咨詢服務;
(二)采 購 人:長治市能源局;
(三)采購說明:第三方機構選派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高級職稱至少一名,專業能力均為新能源電力有關領域),開展長治市能源局2023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項目評審及后續服務等工作;
(四)采購金額:1萬元以下。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二)報名地點:潞州區長興南路70號長治市能源局。
三、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相關工作業績;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和本次項目評審的利益相關方需回避。如:申報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以及參與相關材料的編制單位、項目申報主體關聯單位等。
四、申報資料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委托代理人須攜帶以下資料的原件(核對后返還申報人)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營業執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如申報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經辦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技術服務團隊人員相關資格證書;
(4)近三年會計報表及納稅憑證;
(5)最近一次繳納社保金憑證、參保人員明細表;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證明材料;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證明材料。
(二)申報資料一式貳份,按一般要求和技術標準要求的順序裝訂成冊,申報資料復印件必須與原件相符;
(三)申報資料中所有內容,不得弄虛作假,謊報瞞報,經查實取消資格。
五、聯系方式
采 購 人:長治市能源局
聯 系 人:郭威凌??
聯系電話:0355-30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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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