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市場主體年報工作的管理,規范對未年報市場主體的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參照其他地市經驗,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實際制定了《關于對未按規定公示年報市場主體實施行政處罰裁量的指導意見》,現擬征求廣大市場主體的意見,請廣大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提出寶貴意見,于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將署名的意見發至郵箱314615218@qq.com,聯系人:武耀軍,電話0355-2026001;15135520790。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26日

???????????????????????????????????????????????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對未按規定公示年報市場主體實施行政處罰

裁量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市場主體年報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該指導意見。

一、總體目標

全面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山西省市場監管部門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目錄(2023版)》《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等3個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借鑒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做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和過罰相當原則,進行綜合裁量,對未年報市場主體實行包容審慎監管,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切實加強市場主體年報管理,引導市場主體主動及時如實進行年報,履行社會責任,推動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促進市場主體健康發展。

二、裁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于2022年3月1日出臺,《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規定: 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應年報的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依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結合市場主體未年報次數和實際情況,給予免予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從重處罰等行政處罰。

(一)免予處罰情形?!稐l例》出臺后,依據2022年5月16日《山西省市場監管部門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目錄(2023版)》相關規定及其他地市做法,市場主體未按規定時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首次違法,后果輕微,及時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對退伍軍人、首次創業大學生、殘疾人、刑釋勞教人員、特困人員等符合優撫條件的群體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三年內未年報的經申請可免于處罰;本年度6月30日前,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并已受理的市場主體未年報的不予處罰。

(二)從輕處罰情形。依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條例》出臺后,市場主體兩個年度未按規定時間報送年報但已在當年7月底補報的,可按照簡易程序處罰,一般對企業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個體工商戶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三)一般處罰情形。依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條例》出臺后,市場主體兩個年度未報送年報且未在當年7月底補報的,可按照普通程序處罰,一般對企業處以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個體工商戶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從重處罰情形。依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條例》出臺后,市場主體超過兩個以上年度未報送年報也未在當年7月底未補報的,并有證據證明已收到年報提醒卻仍未按規定報送的,按照普通程序處罰,一般對企業處以7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處以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對個體工商戶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五)其他裁量情形。根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對市場主體未年報處罰應充分考慮其類型、規模、行業、主觀過錯等因素,對有證據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未年報的市場主體,可酌情降低處罰額度和檔次。有證據證明已收到年報提醒卻仍未按規定報送的,不適用從輕或免于處罰的情形。

三、有關要求

實行上述裁量,要全面學習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山西省市場監管部門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目錄(2023版)》《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深刻理解省、市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要求,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和首違不罰理念,堅持體現執法溫度執法,支持幫扶解難紓困,切實規范對未按年報處罰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體現過罰相當原則,避免因彈性過大、標準不明確造成執法不公的情況發生,營造公平公正的執法環境。

? 本自由裁量指導意見實施期間,如上級部門出臺相關自由裁量規定,執行上級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