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6年春節與全國“兩會”臨近,為維護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誠信的消費環境,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對全市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如下:
各經營者及行業協會應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加強價格自律,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行業協會應積極引導行業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實施價格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破壞競爭秩序的行為。
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必須依法明碼標價,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嚴禁利用虛假或誤導性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低標高結等)進行欺詐。通過網絡平臺經營的,應在頁面顯著位置進行明碼標價。
各相關行業須針對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消費特點,自覺規范經營行為:
1.商品零售: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等經營者應保障糧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供應,保持價格基本穩定。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串通漲價或操縱市場價格。開展促銷活動應規范有序,不得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
2.餐飲服務:餐飲經營者應明確標示菜品、酒水價格及計價單位。有償提供的紙巾、餐具、小料、包間服務等,須在菜單或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不得設置最低消費,不得出現“兩套菜單”。
3.住宿服務:賓館、酒店、民宿等經營者應合理定價,保持價格穩定。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客房類型、計價方式、價格、退房時間及另付費項目等。訂單生效后,不得無正當理由擅自毀約或提價。
4.旅游及景區:旅游景區應嚴格執行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不得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不得將門票與游覽服務、保險等捆綁銷售。景區內及周邊餐飲、零售等經營者須明碼標價。
5.交通運輸與停車:客運、出租車、網約車、停車場、充電設施等經營者須公示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應嚴格執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應合理定價,質價相符。
6.其他服務:美容美發、娛樂等行業經營者應做好線上線下明碼標價,嚴格履行價格承諾,按約定提供服務,不得任意加價或降低服務質量。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巡查檢查。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處: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構成價格欺詐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50萬元罰款;構成哄抬價格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300萬元罰款;構成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500萬元罰款。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自覺接受消費者和社會監督,及時開展自查自糾,規范自身價格行為。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監督,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證據并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舉報。
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