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和食品安全、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特殊重點領域外,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在同一年度內對信用風險低的同一經營主體實施行政檢查原則上不超過2次;根據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線索確需實施行政檢查,或者應企業申請實施行政檢查的,不受頻次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