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應急管理局
關于印發2022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
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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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應急管理局,各非煤礦山企業:??
為進一步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2022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晉應急發〔2022〕46號),制定了2022年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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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
2022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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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認真落實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認識當前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復雜性,堅決克服麻痹僥幸思想,深刻汲取代縣大紅才礦業有限公司“6·10”重大透水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從根本上、源頭上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實現一個采礦許可證、一個經營管理主體、一座礦山、一座選礦廠、一座尾礦庫配套生產經營,提升我市非煤礦山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信息化和管理科學化水平,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再上新臺階,喜迎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全面落實安全責任
1.? 落實地方黨政領導責任。推動出臺地方政府領導年度安全生產任務清單及有關部門非煤礦山安全監管職責清單,督促各級推行非煤地下礦山地方政府領導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及時動態更新公示尾礦庫地方政府領導安全生產包保信息并嚴格落實包保責任要求。
2.? 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兩個至上”,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紅線,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對標對表找差距抓落實,對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漏洞主動擔當作為,本部門不能有效解決的要及時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并提出有效對策措施和建議,以釘釘子的精神持續抓好落實工作,強化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3.? 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山西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認真履行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適時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立風險清單臺賬,制定并落實管控措施,切實把安全生產責任和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到具體崗位和人員;要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定科學的培訓計劃,突出重點培訓內容,使從業人員能夠熟悉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熟練掌握崗位操作規程,熟知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綜合素質;認真完善和修訂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全面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三、不斷強化安全基礎
4.? 全面推動雙預防機制落實。按照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實施指南的通知》要求,指導非煤礦山企業及時開展年度和專項風險辨識評估,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在重點區城設置并動態更新風險告知欄,制作發放崗位風險明白卡。督促企業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上級公司每半年、礦山每月要集中組織開展全覆蓋隱患排查治理,重大風險防范和隱患治理要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
5.? 嚴格標準化認定工作。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要持續加強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的指導力度,嚴格評審單位監督管理,推動評審工作更加客觀、公正、公平。已取得標準化資質的企業要加強全員培訓,嚴格按照標準化要求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持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6.? 強化基礎管理。礦山主要負責人牽頭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實際控制人要保證現場履職時間,加強頂板管理、動火作業、提升運輸、外包工程、尾礦庫放礦筑壩等關鍵環節過程管控和現場管理。企業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方向)、采礦、機電、地質、測量、尾礦(水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且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非煤地下礦山及中型以上非煤露天礦山企業應當配備安全總監,并進入領導班子。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及時告知屬地應急管理部門。
7.? 提升機械化水平。推進非煤礦山機械化建設,加快建立礦山智能化技術標準體系和評價體系,推進智能化礦山數據融合、規范、共享。推動企業持續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在地下礦山使用撬毛臺車、天井鉆機、采空區探測儀、頂板位移監測等先進技術和裝備,新建井深超過800米或生產規模30萬噸/年以上的非煤礦山必須采用機械化撬毛作業。在露天礦山推廣使用高陡邊坡安全監測、非電引爆系統等技術和裝備。強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動的無軌膠輪車或者改裝車輛運輸人員、炸藥、油料等落后工藝設備,確保金屬非金屬礦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全部落實到位。
四、嚴格管控安全風險
8.? 嚴格管控地下礦山火工品供應量。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檢查中發現非煤礦山井下火工品管理存在火工品供應量超出建設施工設計或生產采掘計劃等問題的,要及時主動向縣區政府、市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并提出切實可行對策措施,要緊盯問題不放,持續跟蹤落實情況,確保井下火工品合理有序供給,避免超量供應帶來的違規布置采掘作業面、超能力生產等突出問題。
9.? 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對所有非煤地下礦山,逐礦井、逐采區、逐頭面進行排查,加強資源整合礦、災害嚴重礦、采深超800米的地下礦山抽查檢查,地質情況不明、沒有資料或資料不全、災害治理不到位的不得進行開采作業,出具虛假鑒定報告的要追責問責。
10.? 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審批制度,嚴禁不具備資質條件的人員進行井下電焊(氣割)動火作業,嚴禁使用非阻燃風筒、輸送帶、電纜、過期變質反應型高分子材料。
11.? 加大采空區治理力度。企業要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礦區范圍及周邊采空區進行全面調查,按照完整的調查報告進行采空區治理設計,嚴格按設計進行施工治理。對采空區治理工作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要全程監督,并對治理情況進行實質性核查審查,在采空區治理驗收報告中要蓋章認定。企業要嚴格落實采空區治理各項措施,嚴格執行采空區監測預報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切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發現大面積地壓活動預兆,要立即停止作業,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堅決防止采空區引發的災害和事故。
12.? 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管。按照《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長應急發〔2020〕56號)要求,嚴格尾礦庫審批,嚴禁審批獨立選廠尾礦庫,加快推進尾礦庫閉庫銷號,確保尾礦庫總量只減不增;新建四等、五等尾礦庫必須采用一次性建壩。繼續加大尾礦庫“頭頂庫”治理力度,對于具備搬遷下游居民條件的“頭頂庫”盡快實施搬遷;不具備搬遷條件的,要組織對前期綜合治理效果進行評估,及時查漏補缺,確保安全運行。對長期停產停建的礦山、尾礦庫要加大關閉力度,對尾礦庫已達到設計最終標高的要及時下達停產停運指令,并作為重點關閉對象,推動無生產經營主體、停用超3年和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尾礦庫實施閉庫銷號。
13.? 提升開采規模。深化非煤礦山重點攻堅,以整治散亂差為著力點,開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三同時”監督檢查,推進“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治本攻堅。要嚴格落實獨立生產系統設計生產規模和服務年限必須達到國家、地方規定的最小開采規模、最低服務年限標準,且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14.? 整合優化系統。對現存屬于同一成礦帶而設置成多個采礦主體且已領取采礦許可證的、生產規模屬于小型的、服務年限低于5年(含5年)的金屬非金屬礦山,要按照礦產資源賦存空間及地形條件合理設置礦權,按照市場化原則,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過收購、參股、兼并等方式進行整合,實現一個采礦許可證范圍內礦產資源開發必須由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統一管理,原則上一次性總體設計,設置一個獨立生產系統,且必須達到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全面消除多個獨立生產系統相互之間存在互聯貫通等問題隱患。新建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必須對能否采用充填采礦法進行論證,并優先推行尾礦充填釆礦法。
15.? 嚴格露天礦山審批。嚴格審批非金屬礦露天轉地下開采項目,礦體埋藏深度小于200米的非金屬礦山原則上不得采用地下開采。嚴禁審批新建生產規模50萬噸/年以下的采石場。積極推動相互之間影響安全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以及相互之間安全距離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露天礦山以市場方式進行整合。
16.? 加強地勘采掘單位監管。要嚴格把關新申請的地勘單位、采掘施工單位安全許可工作,凡2021年后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地勘單位、采掘施工單位原則上要達到二級及以上標準化等級。對采掘施工、地質勘探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查處。
17.? 加強高風險非煤礦山企業監管。對單班入井超過30人的礦山,各級監管部門加大抽查檢查力度并督促企業優化整改,嚴格查處多中段無序開采、生產系統不完善等問題,清退不符合規定的非煤礦山外包隊。
18.? 健全完善執法監督考核制度。強化全過程、全流程執法監督考核,定期開展執法分析。各縣區要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執法統計分析通報制度,推動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市局適時組織開展監管執法情況互查互檢,推動改進執法方式,提升執法質量。
五、扎實推進專項行動
19.? 深入推進“三年行動”。針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提出的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要因地制宜研究出臺規范性文件,建立徹底解決本地區安全生產突出矛盾問題的長效機制。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督導檢查,推動持續深化治理。
20.? 扎實開展“百日攻堅”專項行動。要嚴格落實“百日攻堅”領導組辦公室制定的“一閉環、兩移交、三公開、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機制。在處理問題線索上形成閉環管理,在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上要按權責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在督導檢查工作中,對自查及交辦問題和查處整改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六、持續加大執法力度
21.? 科學編制年度執法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重點對象、檢查頻次和重點執法任務。按照執法檢查計劃開展“解剖式”執法檢查,做到檢查一個企業、帶動一批同類隱患得到整改,處罰一個企業、震懾一片類似違法行為得到制止,以點帶面,形成高壓態勢;要按照非煤礦山分類分級監管辦法,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要根據企業類別確定監督檢查頻次。加強對 A、B 類企業的定期檢查或隨機抽查。市應急管理部門兩年內完成對A、B企業抽查檢查全覆蓋。
22.? 消除監管盲區。把基建礦、生產礦、停建停產礦、待關閉礦等非煤礦山及尾礦庫,全覆蓋納入日常安全監管執法范圍,消除安全監管執法盲區,確保監管責任不出現懸空斷檔。執法檢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明確的地下礦山24項、露天礦山12項、尾礦庫12項重大隱患,逐一列表對照檢查,對發現的每個問題都要嚴格依法查處到位,掛牌督辦整改落實到位。
23.? 持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從嚴精準查處不按批準的設計組織建設生產;不及時填繪圖紙或開采現狀圖與實際嚴重不符;尾礦庫擅自加高壩體和改變筑壩方式;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違規儲存和使用火工品等非法違法行為。嚴格落實礦山圖紙定期交換制度和地下礦山恢復生產建設各項措施。嚴厲打擊盜采資源、超層越界、隱瞞采掘工作面、圖紙造假和違規轉包分包等違法行為,對發現盜采資源、超層越界等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移交移送相關部門。
24.? 緊盯重點時段重點環節。聚焦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度汛、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安全穩定等時間節點,緊盯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駐礦盯守、明查暗訪等非常規舉措,督促企業安全責任到崗到人、“五大員”在崗在位、應急措施及時有力,確保安全穩定。在汛期要組織開展汛期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嚴
防發生淹井、滑坡、潰壩等事故;督促礦山企業落實雨季“三防”措施,開展露天礦山邊坡穩定性專項評估、尾礦庫調洪演算和“頭頂庫”安全專家技術會診。
25.? 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各縣區應急管理部門每月要在當地主流媒體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懾;每季度對轄區內執法檢查情況進行分析匯總,并在當地主流媒體曝光;省、市將適時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