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儲企業:
? ? ? ?現將《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長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 ? ? ??
長治市財政局??? ? ? ? ? ? ? ??
2025年7月28日?? ? ? ? ? ? ? ?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 ? ?第一條?為了落實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應急儲備,組織實施好市級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及時、有效地控制和消除因突發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依據山西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山西省財政廳《省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管理辦法》(晉糧規〔2024〕85 號)《長治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 ? ? ? 第二條?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實行定點儲備,執行長期儲備、動態管理制度,其組織管理工作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指導和市政府領導下,堅持統一協調、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其日常管理工作堅持政府主導、企業承儲、財政補貼、動態輪換。
? ? ? ? 第三條?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是市專項儲備物資,其使用權和調度權屬市政府。
? ? ? ? 長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計劃的組織實施,對承儲企業的承儲工作進行監管,并負責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費用補貼資金的預算編制、分配和撥付,同時依據績效目標要求做好績效監控、績效評價和評價結果應用等績效管理工作。
? ? ? ?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費用補貼資金預算,指導和督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據績效目標開展績效監控、績效評價和評價結果應用等績效管理工作。
? ? ? ? 承儲企業負責落實儲備計劃,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規范開展儲備收儲、保管、輪換、統計工作,確保儲備數量真實、質量合格;配合做好應急動用及績效自評等工作。
第二章儲備的品種和規模
? ? ? ? ?第四條?儲備品種、規模。
? ? ? ? ?(一)儲備品種:飲用水、方便面和餅干。
? ? ? ? ?(二)儲備規模:以保障本地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Ⅱ級及以上響應的數量。
? ? ? ? ?第五條?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消費結構變化和應急保供需要,可適時對儲備品種或規模做出必要的增減調整。
第三章?儲備任務的分配和調整
? ? ? ? 第六條?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儲備任務,經招投標確定的承儲企業,按標的數量承擔儲備任務;不需要招標確定的承儲企業,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結合報名企業實際能力等擇優安排儲備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儲備計劃,經委黨組同意后,確定儲備任務。確定儲備任務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承儲企業簽訂儲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事項。
? ? ? ? 第七條?儲備任務的調整
? ? ? ? (一)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任務原則上保持相對穩定。合同儲備期內因承儲企業原因需進行規模內計劃調整時,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時調整儲備任務,并抄送市財政局;發生儲備規模等重大調整時,按本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 ? ? ? (二)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任務在下列情況下可重新調 整:
? ? ? ? ?1.承儲企業不能按要求完成承儲任務的;
? ? ? ? ?2.承儲企業因自身原因提出不承擔儲備任務的;
? ? ? ? ?3.因工作需要,需重新調整儲備任務的。
第四章承儲企業的確定
? ? ? ? 第八條?選擇承儲企業應按照企業資源布局合理、儲存安全、便于集中管理和監督、節約成本和費用的原則進行,確保調度靈活、運輸便捷,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 ? ? ? 第九條?承儲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銷量大、庫存周轉量大、信譽好的流通單位或具有一定規模和能力的生產單位:
? ? ? ? 1.在長治市內注冊且經營范圍包含三種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的獨立法人單位;
? ? ? ?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企業不需提供,以營業執照許可的營業范圍為準);
? ? ? ? ? ? 3.在人員、廠房、資金、貨品來源、倉儲、物流運輸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
? ? ? ? 4.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及依法繳納稅收記錄;
? ? ? ? 5.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近5年內負責人無“失信被執行人”和“限制消費人員”記錄,無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記錄。
? ? ? ? 第十條?承儲企業選定程序:企業年儲備費用補貼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招儲公告,公開招標選定承儲企業;企業年儲備費用補貼在50萬元以下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進行網上發布公告、企業報名、資料審核、公示、聯合有關部門實地調研等程序選定承儲企業,所選企業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確定儲備任務。
? ? ? ? 第十一條?對承儲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實施淘汰退出機制。
第五章儲備入儲和在庫管理
? ? ? ? 第十二條?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由承儲企業根據儲備計劃自行組織采購或生產,在規定時限內入庫符合國家質量要求和衛生標準的足額儲備商品,不得隨意調整、更改、拒絕或拖延計劃。
? ? ? ? 第十三條?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所需資金由承儲企業 通過商業銀行貸款或自有資金解決。市財政局對承儲單位的資金占用和倉儲保管給予適當的費用補貼。
? ? ? ? 第十四條?承儲企業應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在庫管理,實行專倉或專垛儲存、掛牌明示;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應急工作機制,確保儲備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質量合格和儲存安全;按月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送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庫存變化情況表。
? ? ? ? 第十五條?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輪換按照常年儲備、保持規模、先進先出、自主輪換的原則進行。承儲企業可在儲備計劃期內根據商品特點和日常經營情況適時進行輪換,原則上用等量、同品種、同等級的新商品替換庫存物資,保障儲備物資數量和質量安全,并確保應急動用時能按承儲計劃數量100%足額調用。承儲企業的實際庫存原則上應達到儲備任務的1.1倍以上。
? ? ? ? 第十六條?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在庫正常更新輪換發生的盈虧,由承儲企業自行負擔。
第六章應急動用
第十七條?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應急動用堅持就近調用、先進先出原則,避免或減少物資報廢浪費,降低運輸與管理成本。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可動用儲備:
? ? ? ? 1.市內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
? ? ? ? 2.受疾病、疫情傳播等突發事件影響,全市范圍或局部生 活必需品供應嚴重緊張,出現脫銷、市場價格異常波動;
? ? ? ? 3.戰爭等重大事件發生;
? ? ? ? 4.緊急對外援助;
? ? ? ? 5.其它緊急事項。
? ? ? ?第十八條?需動用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時,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照市政府有關指令,向承儲企業下達調撥指令并組織實施。
? ? ? ?第十九條?依據《長治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市應急局和有關部門、單位迅速調派救援隊伍投入救災工作,積極幫助受災地區轉移受災群眾、運送發放救災物資等。在沒有派出專項運輸車輛的情況下,由承儲企業組織車輛運輸,按指令送 達指定地點。儲備商品應急動用后,承儲企業應當及時足額補充到位。
? ? ? ?第二十條?應急救援調用按照誰使用、誰承擔的原則,貨款及調運費用由申請調用單位負擔;因應對脫銷、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等緊急投入市場產生的價差費用由承儲企業承擔;對費用承擔存在異議無法協商解決時,由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 ? ? ?第二十一條?未經市政府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動用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不得將儲備物資對外進行抵押、質押、擔保或清償債務。
第七章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 ? ? ?第二十二條?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加強對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的監督檢查,強化對承儲企業的基本情況以及儲備動態管理信息的監控。每年開展兩次常規檢查,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進行臨時檢查:
? ? ? ? (一)檢查儲備的數量、質量和儲存情況;
? ? ? ? (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儲備儲存、輪換及動用等相關情況;
? ? ? ? (三)查閱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的有關憑證、資料。
? ? ? ? 第二十三條?承儲企業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監督檢查應予以配合,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同時自覺接受審計、監察、財政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 ? ? ?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騙取、擠占、截留、挪用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儲備財政費用補貼資金。承儲企業被取消承儲資質的同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將財政費用補貼資金交回。
? ? ? ? 第二十五條?市級應急生活必需品承儲企業及相關責任人有下列行為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視情況督促改正或取消其市級儲備商品承儲企業資格;涉及違法、犯罪的,交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 ? ? ? (一)未按照要求報送月報表的;
? ? ? ? (二)不配合現場調查、資料收集及其他監督檢查的;
? ? ? ? (三)儲備商品因在庫保管不善或輪換更新不及時,發生超過保質期或其他嚴重質量安全事故的;
? ? ? ? (四)購入假冒偽劣商品,以次充好的;
? ? ? ? (五)非因不可抗力未按期完成儲備計劃,發生弄虛作假、賬實不符等違約事項的;
? ? ? ? (六)承儲企業發生不符合第四章第九條規定的承儲資質條件的;
? ? ? ? (七)不執行調撥指令,或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時將儲備運送到位的;
? ? ? ? (八)提供虛假情況騙取補貼資金的;
? ? ? ? (九)其他影響應急救援工作、違反法律法規和規定的行為。
第八章附則
? ? ?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