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科技局(發科局)、高新區科創部、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長治市委辦公室、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創新生態建設30條的通知》(長辦發〔2020〕17號)規定,鼓勵市內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建立以成果轉化為導向的評價機制,落實《長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補助實施細則(試行)》(長科發〔2022〕5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補對象

通過山西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完成技術交易的長治市內技術輸出方,包括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其技術成果在長治市內轉化。

二、獎補標準和范圍

(一)獎補標準:

對經山西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并在市內轉化的技術成果,按技術合同成交實際到賬技術交易額(以轉賬憑證為依

據),給予技術輸出方5%的補助,單個科技成果最高補助20萬元。

(二)申報獎勵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

1.技術交易合同須經長治市引進國外智力(專家)服務中心登記,并通過山西省科技廳進行技術合同認定;

2.完成技術交易的科技成果在市內進行轉化,經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已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取得一定經濟社會效益,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3.申報補助單位財務管理規范;

4.科技成果權屬明確、無爭議。

三、申報材料

1.《2022年度長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補助申請表》電子和紙質版;

2.交易合同、收付款憑證、發票復印件;

3.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復印件,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復印件;

4.科技成果轉化實施情況報告,及科技成果轉化相應佐證材料;

5.交易多項科技成果需提供項目匯總表;

6.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掃描為PDF版,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5份。

四、申報程序

1.技術交易補助申報采用紙質材料申報方式,實行歸口管理、各縣區逐級申報,駐市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報送。

2.各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報相關數據,對填報資料真實性負責,并出示承諾書,嚴格執行《長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補助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相關規定。

五、報送截止時間

2023年9月25日

六、聯系方式

市引智中心技術市場科

聯系人:馮少誠? 18835504519? ?0355-2024697


附件:2022年度長治市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補助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