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治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和依據 | |||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依據 | 備注 |
| 1 | 對保安從業單位及其保安服務活動情況的檢查 | 【行政法規】《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三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 | |
| 2 | 對保安培訓單位及其培訓活動情況的檢查 | 【行政法規】《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三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 | |
| 3 | 對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情況的行政檢查 | 【行政法規】《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16修訂)。《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2005年12月31日公安部令第86號)第十四條:公安機關應當監督、指導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安全防范設施建設的有關規定,督促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的建設和使用單位建立相應的自檢制度。 | |
| 4 | 對軍工企業安全保衛工作檢查指導 | 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指導、監督全國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及時解決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 |
| 5 | 對水電油氣企業安全保衛工作檢查指導 | 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指導、監督全國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及時解決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 |
| 6 | 對寄遞物流企業安全保衛工作檢查指導 | 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指導、監督全國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及時解決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 |
| 7 | 對旅館業特種行業的行政檢查 | 【行政法規】《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412號),明確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審批為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 |
| 8 | 對典當行特種行業的監督檢查 | 【行政法規】《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412號),明確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審批為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 |
| 9 | 對印章業特種行業的監督檢查 | 【行政法規】《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412號),明確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審批為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 |
| 10 | 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行政檢查 | 【行政法規】《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審核承辦者提交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申請材料,實施安全許可;(二)制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監督方案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三)指導對安全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四)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對活動場所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改正;(五)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過程中,對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改正;(六)依法查處大型群眾性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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