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況
(一)部門職責
長治市環保局是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的行政執法單位。基本職責和任務是: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負責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輛等的污染防治監督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環境破壞恢復工作;協助上級環保部門承擔全市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解決各縣各市區、各部門以及市內跨行政區域、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及國外環境保護項目、資金、技術的引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監督指導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規范化建設;承擔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
長治市環保局共有9個下屬單位,其中:參公單位一個、全額事業單位八個。局機關代管六個全額事業單位:環境信息中心、環境保護宣教中心、治污減排辦公室、輻射環境監督站、環境監督管理中心、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編制機構獨立,核算機構不獨立。下屬獨立核算三個單位包括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支隊、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檢測中心.核定行政編制27名,實有在職人員21人;事業編制153人,實有在職人員126人。
二、2017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部門預算數據變動情況及原因
節能環保支出減少27.19%,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0.53%原因是工資上調和人員增加(2)項目支出減少52.06%原因是刪除排污費支出預算科目,原排污費支出預算科目安排的費用現調入基金支出預算科目。
(二)“三公”經費增減變動原因說明
1、公務用車費減少5萬元原因是公車改革車輛減少及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嚴格控制公車使用。
?2、公務接待費減少10.3萬元原因是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執行,沒有公務接待函的來訪單位一律不予接待。
(三)機關運行經費增減變動原因說明
環保局及所屬環境監察支隊一家行政參公單位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1.04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 1.83 萬元,增長1.68%,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
(四)其他說明
1、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環保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114.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96.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21萬元、政府服務預算997萬元。
?2、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1)車輛情況
2016年公車改革后,為了便于處理環境應急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執法檢查,經政府批準市環境保護局保留公務用車兩輛,市環境監察支隊保留執法檢查用車兩輛。
局下屬8個事業單位共有9輛環境執法檢查車輛,10輛環境監測特種車輛,23輛噴霧降塵車。
(2)房屋情況
辦公用房面積6640平方米。
?3、績效管理情況
2017年環保系統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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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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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2-10表 | |
| 長治市環境保護局部門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 |
| 單位名稱 | 2017年預算數 |
| 合計 | 111.04 |
| 長治市環境保護局 | 60.35 |
| 長治市環境監察支隊 | 50.69 |
| 備注:本表數據反映部門所屬行政單位、參公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 | |
| 公開2-8表 | ||||||||||
| 長治市環境保護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 ||||||||||
| 單位:萬元 | ||||||||||
| 項目 | 2016年預算數 | 2017年預算數 | 2017年預算數比2016年預算數增減% | |||||||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合計 | 583.00 | 583.00 | ||||||||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
| 05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
| 02 | 事業單位離退休 | |||||||||
| 04 |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
| 05 |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 |||||||||
| 06 |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 |||||||||
| 210 |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
| 11 |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 |||||||||
| 01 | 行政單位醫療 | |||||||||
| 02 | 事業單位醫療 | |||||||||
| 211 | 節能環保支出 | |||||||||
| 01 |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 | |||||||||
| 01 | 行政運行(環境保護管理事務) |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環境保護管理事務) | |||||||||
| 04 | 環境保護宣傳 | |||||||||
| 02 | 環境監測與監察 | |||||||||
| 03 | 建設項目環評審查與監督 | |||||||||
| 04 | 核與輻射安全監督 | |||||||||
| 99 | 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 | |||||||||
| 03 | 污染防治 | |||||||||
| 01 | 大氣 | |||||||||
| 02 | 水體 | |||||||||
| 04 | 固體廢棄物與化學品 | |||||||||
| 07 | 排污費安排的支出 | |||||||||
| 11 | 污染減排 | |||||||||
| 01 | 環境監測與信息 | |||||||||
| 02 | 環境執法監察 | |||||||||
| 212 | 城鄉社區支出 | 583.00 | 583.00 | |||||||
| 14 | 污水處理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 583.00 | 583.00 | |||||||
| 99 | 其他污水處理費安排的支出 | 583.00 | 583.00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 01 | 住房公積金 | |||||||||
| 備注:該表反映各部門年度預算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反映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體情況,以及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安排情況。支出功能科目細化至“項”級。 | ||||||||||
| 公開2-9表 | |
| 長治市環境保護局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表 | |
| 單位:萬元 | |
| 項目 | 金額 |
| 合計 | 45.80 |
| 1、因公出國出(境)費 | |
| 2、公務接待費 | 8.30 |
| 3、公務用車費 | 37.50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37.50 |
| (2)公務用車購置費 | |
| 備注:本表數據反映部門使用當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以及公務用車購置和 | |
| 運行維護費預算情況。 | |
| 公開2-10表 | |
| 長治市環境保護局部門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計表 | |
| 單位名稱 | 2017年預算數 |
| 合計 | 111.04 |
| 長治市環境保護局 | 60.35 |
| 長治市環境監察支隊 | 50.69 |
| 備注:本表數據反映部門所屬行政單位、參公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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