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按照《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關于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的通知》、《關于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實行銷號管理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27日,市委、市政府組成驗收組對整改方案第12號整改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驗收。 

  一、整改任務 

  2016年4月,長治市因環境質量惡化、企業違法排污等問題被環境保護部約談,但整改工作推進不力,2017年4月環境保護部再次督查發現,盛泰鋼鐵、祥瑞焦化、長信工業等企業違法排污問題依然突出。 

  二、整改目標 

  徹底解決盛泰鋼鐵、祥瑞焦化、長信工業等企業違法排污問題。 

  三、完成情況 

  (一)依法進行查處 

  1.山西長信工業有限公司(與盛泰鋼鐵為同一家企業) 

  (1)對燒結機機尾除塵設施運行不正常和2016年下半年未公開廢氣中二噁英的監測結果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共處罰款7萬元; 

  (2)原料運輸通廊未封閉的問題已進行了全封閉,冷篩工段已進行了密閉,燒結機尾更換為布袋除塵,對該企業原料倉未密閉的行為責成限期整改,目前2個全密封原料倉已完工,經調閱2017年8月份以來的在線監測數據,燒結工段無超標情況。在日常檢查中未發現在環境違法問題。 

  2.對山西潞安祥瑞焦化有限公司 

  (1)焦爐不正常使用裝煤、出焦二合一地面除塵站行為處罰20萬元,對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檢修時苯、萘等化學產品無組織排放,異味嚴重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 

  (2)2016年提標改造工作已經環保部門驗收,今年以來投資200余萬元對裝煤、出焦二合一地面除塵站進行了改造,更換了風機;經調閱2017年8月份以來的在線數據,企業無超標情況;在日常檢查中未發現在環境違法問題。企業已完成整改。 

  (二)建立長效機制 

  1.2016年對環保部約談中涉及的6個縣市區和29家企業負責人,市政府進行了集中約談警示; 

  2.2016年對首鋼長鋼、華晟榮煤礦兩家環保不達標企業負責人進行集中約談,對約談的企業進行了公示, 

  3.加大了重點企業執法監管的力度和頻次,對屢查屢犯企業依法實施最嚴厲的處罰。今年以來,我市共對699家企業行政處罰7629.411萬元,按日計罰2家,查封扣押企業117件,限產停產企業86件,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企業68件,移送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對屯留縣興旺焦化、華誠焦化、郊區昌晉苑等3家焦化企業實施了停產、取締等措施; 

  四、驗收結論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晉辦發[2017]66號)、《關于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的通知》(晉環督改發電[2017]6號)要求,我們認為,12號確定的整改任務全面完成,各項整改措施全面落實,達到整改目標要求,予以銷號。 

  驗收組組長簽字: 

  2017年  月  日 

  中共長治市委書記簽字: 

  長治市人民政府市長簽字: 

  中共長治市委 

  長治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