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分局:

  根據山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2019年全省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情況的通報》(晉環應急[2020]9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規范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程序,完善環境應急管理機制,確保信息報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不斷提高應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和保障,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環境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

      各縣、區要高度重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主要領導要緊密聯系實際,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匯報,研判分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解決實際問題。認真落實“雙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特別是節假日、重點時期,實行環境安全零報告和日報告,提前安排部署,有效保障信息報告暢通。嚴格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要求,細化調度報送工作,在規定時限報送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初報、續報、終報,全面提高信息報告質量,做到報告及時、程序規范、事實清楚、要素齊全,為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撐。嚴格落實環境安全考核機制,加強對應急值守和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考核監督,保障轄區環境安全。

      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內容,提高報告質量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內容要完整,統計要全面完善,準確報告事件發生的主要污染物數量以及環境敏感點分布示意圖,及時上報監測結果等情況。要全面掌握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對事件等級定義要準確,及時統計上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初報可以通過電話報告,但必須及時補充書面報告,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及時上報。堅決防止發生瞞報和遲報漏報現象。

  三、開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研判分析,按時報送季度分析報告及季報表

      切實做好季度、半年、全年突發環境事件趨勢分析報告工作,嚴把質量關,每季末月28日前分別報送季度分析報告,相應上報半年、全年匯總分析信息。報告內容應全面詳實,深入總結分析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和原因,查找應急處置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季報、半年報、年報實行"零報告”制度,轄區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也應對環境應急管理形勢進行分析并報告。

      四、強化預警工作,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能力

  結合區域環境風險特點,提前做好汛期、雨雪冰凍時期、重大活動時期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預警工作。特別是針對道路交通事故引發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頻發態勢,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應急機制,完善應急準備工作,及時開展應對處置。強化環境風險源環境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管理,督促指導企事業單位嚴格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和風險防控措施,若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及時有效采取防控措施,全力開展應急處置,最大限度降低和消除環境影響,保障環境安全。

  長治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