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聲環境質量,嚴格控制建筑施工噪聲污染,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提升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滿意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和《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款部門職責清單的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夜間施工條件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晚10點~次日6點)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依法取得夜間施工證明,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二、適用范圍
潞州區、潞城區、上黨區、屯留區范圍內需在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的各類房建市政工程。
三、申請程序
對符合下列情況的,項目施工單位應當在擬實施夜間施工3個工作日前向城市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夜間施工證明(申請材料詳見附件1)。
1.生產工藝要求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
2.因其他特殊需要,確需在晚上10點至次日早晨6點進行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的(搶修、搶險除外)。
對存在下列情況的,不予辦理夜間施工證明:
1.對施工時間較短,完全可以避開夜間施工的;
2.申請材料存在虛假或缺漏的;
3.施工期限在“高考”“中考”前7日內至考試結束期間、市級以上大型活動等特殊時期的。
辦理部門收到申請后,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于2個工作日內出具《房建市政工程夜間施工證明》,并將《房建市政工程夜間施工證明》發放情況及時推送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
四、公告程序
經批準實施夜間施工作業的房建市政工程,應提前24小時公告工程項目周邊受影響居民,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取得周邊居民的理解和配合。施工公告應張貼在施工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和周邊受影響居民小區主要出入口,公告中應公布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夜間施工時限及施工內容、擾民受理投訴電話,便于社會監督。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要加強建筑工地夜間施工期間的噪聲防治監管,對未按照申請內容施工或未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的責任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聯系電話:0355-20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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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房建市政工程夜間施工證明辦理流程圖
2.房建市政工程夜間施工證明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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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1.附件1:房建市政工程夜間施工證明申請流程.doc
2.附件2:房建市政工程夜間施工證明申請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