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農業農村局、局屬有關事業單位:

根據《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全省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晉農牧醫發〔2021〕17號)要求,我局制定了《長治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暫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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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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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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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生豬穩產保供要求,及時做好全市生豬生產能力調控,堅決防范生豬產能出現大幅波動,根據《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全省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晉農牧醫發〔2021〕17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預警為主、調控兜底、及時介入、精準施策、力保穩定的原則,落實好生豬穩產保供“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分級建立生豬產能調控基地,逐級壓實責任,以能繁母豬存欄量為調控目標,把生豬養殖大縣、養殖大場作為調控重點,建立全市生豬產能逆周期調控機制,確保能繁母豬存欄量、規模豬場數量保持相對穩定,保障全市生豬產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二、調控目標

“十四五”期間,全市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穩定在3.7萬頭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33萬頭;規模豬場(戶)數量總體穩定在305個以上。

三、調控能繁母豬存欄量?

(一)確定能繁母豬保有量?

各縣區能繁母豬保有量的確定方式:以2021年各縣區能繁母豬存欄量為基本依據,確定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的90%為標準,確定最低保有量(見附件1)。各縣區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以國家統計局長治市調查隊季度數據為基數,根據市農業農村局監測業務數據,參照省廳測算方法得出。?

(二)建立能繁母豬存欄量波動調控機制

按照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要求,將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動劃分為產能正常波動、產能大幅波動和產能過度波動3個區域,建立相應的調控措施。

1、產能正常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95%—105%區間(含95%和105%兩個臨界值)為正常波動。產能正常波動時,不需要啟動調控措施,以市場調節為主,保持監測預警工作常態化,定期發布監測動態信息。

2、產能大幅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和105%—110%區間(含90%和110%兩個臨界值)為大幅波動。

當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90%—95%區間(含90%的臨界值)時,一是啟動臨時救助補助。各縣區要統籌相關資金對種豬場(含地方保種場)和規模豬場(戶)給予一次性補貼。二是加強監測預警。各縣區要強化對年出欄3千頭以上的養殖大場能繁母豬存欄量監測調度,及時發布監測動態信息,引導市場預期,增加能繁母豬飼養量。三是啟動增產調節機制。由市、縣人民政府引導和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基地減緩淘汰能繁母豬,增加補欄,穩定和增加產能。四是發預警函。市農業農村局視情況向能繁母豬存欄量降幅較大的縣區人民政府發預警函,縣區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使能繁母豬存欄量增加至合理水平。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相應的預警機制。

當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105%—110%區間(含110%的臨界值)時,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強化對年出欄3千頭以上的養殖大場能繁母豬存欄量監測調度,及時發布監測動態信息,引導市場預期,適度減少能繁母豬存欄量。二是啟動減少產能調節機制。由市、縣人民政府引導和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基地采取延遲能繁母豬補欄、加快淘汰低產母豬等措施,壓減生豬產能,使能繁母豬下降至合理水平。

3、產能過度波動。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正常存欄量的90%或高于正常存欄量的110%為過度波動。

當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正常存欄量的90%(最低保有量)時,加強增加產能引導。市農業農村局向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最低保有量且未采取調控措施或調控不力的縣區人民政府發預警函,督促進一步采取補貼、信貸、貼息等政策措施,遏制產能下滑勢頭,恢復和增加能繁母豬飼養量。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增加補欄,穩定和增加產能。指導年出欄3千頭以上的養殖大場增加能繁母豬飼養量。當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時,加強壓減產能引導,加快淘汰低產能繁母豬,使能繁母豬存欄量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其他異常情況調控

能繁母豬存欄量在正常保有量的合理區間波動,但種豬生產供應、新生仔豬數量或生豬存欄量出現異常減少等情況時,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重點企業及時開展調查研究,綜合研判并采取相關調控措施,必要時可制定臨時性調控政策措施。

四、調控生豬規模養殖產能?

(一)確定規模豬場(戶)保有量?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核定我市規模豬場(戶)的保有量及2021年6月各縣區在全國生豬規模養殖場監測系統備案規模豬場(戶)數量,確定各縣區規模豬場(戶)保有量(見附件1)。各縣區要保持規模豬場(戶)數量總體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拆除,確需拆除的,應安排養殖用地支持其異地重建,并給予合理補償。規模豬場(戶)自愿退出的,各縣區要根據減少的能繁母豬產能,新建或改擴建相應產能的規模豬場,確保生豬規模場產能總體相對穩定。?

(二)建立市級產能調控基地?

按照國家分級建立調控基地的要求,在建立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年設計出欄10000頭以上)、省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年設計出欄5000頭以上)的基礎上,我市對年設計出欄3000至5000頭的規模豬場,按照豬場自愿加入并配合開展產能調控的原則,建立市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并掛牌。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產能調控基地將優先享受生豬生產政策性支持。調控基地首次掛牌工作將在2022年2月底前組織完成,此后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新增基地掛牌和退出基地摘牌。各縣區可結合實際建立縣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并掛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區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因市場波動、自然災害或突發疫病等因素導致本縣區生豬養殖連續嚴重虧損(原則上每頭生豬出欄虧損大于100元)3個月(含)以上時,各縣區要統籌相關資金對規模豬場(戶)和種豬場(含地方保種場)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同時,要利用好現有的產業發展補助資金、生豬貼息貸款等扶持政策,促進我市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強監測預警。將全市生豬養殖量前3名大縣的生豬生產情況及全市存欄3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生產情況同時納入市級監測范圍。各縣區也要及時開展生豬生產數據監測,建立監測預警體系。要對行業熱點和輿情等社會關切的問題,及時回應并加強宣傳,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三)強化督導考核。建立市級生豬生產監測月度反饋機制,每月向各縣區反饋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豬場(戶)保有量月度數據變化情況。市農業農村局將按分解的能繁母豬保有量和規模豬場(戶)保有量等指標,定期組織考核各縣區生豬產能調控工作落實情況(考核實施細則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