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農業農村局、局屬有關事業單位:

根據《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2024年修訂)〉的通知》(晉農規發〔2024〕1號)要求,市局制定了《長治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2024年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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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市農業農村局 ?????

???????????????????????2024年10月21日 ?????

(此件公開發布)



長治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

(2024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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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生豬穩產保供新的要求,發揮政策的調控作用,穩定全市生豬基礎產能,堅決防范生豬產能出現大幅波動,根據《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2024年修訂)〉的通知》(晉農規發〔2024〕1號)要求,修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為目標,堅持預警為主、調控兜底、及時介入、精準施策、力保穩定的原則,按照“長期調母豬,短期調肥豬”的調控策略,建立以穩定能繁母豬存欄量為核心、穩定規模豬場為重點的生豬產能調控機制。落實生豬穩產保供“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突出抓好養殖大縣、養殖大場,不斷提升豬肉供給保障能力。?

二、調控目標

“十四五”后期,全市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穩定在4.4萬頭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萬頭;規模豬場(戶)數量總體穩定在264個以上。

三、調控能繁母豬存欄量?

(一)確定能繁母豬保有量。全市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為省

農業農村廳核定的4.4萬頭,各縣區能繁母豬保有量以2023年末能繁母豬存欄量為基本依據,結合省廳下達我市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確定。以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的85%為標準確定最低保有量。各縣區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以國家統計局長治市調查隊季度數據為基數,根據農業農村部監測業務數據測算得出。?

(二)建立以能繁母豬存欄量波動為核心的調控機制。按照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要求,將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動劃分為產能正常波動、產能大幅波動和產能過度波動3個區域,建立相應的調控措施。

1、產能正常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92%~105%區間(含92%和105%兩個臨界值)為正常波動。產能正常波動時,不需要啟動調控措施,以市場調節為主,保持監測預警工作常態化,定期發布監測動態信息。

2、產能大幅波動。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和105%~110%區間(含85%和110%兩個臨界值)為大幅波動。

當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區間(含85%的臨界值)時,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各縣區要強化對能繁母豬存欄量監測調度,及時發布監測動態信息,引導市場預期,增加能繁母豬飼養量。二是啟動增產調節機制。引導和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基地減緩淘汰能繁母豬,增加補欄,穩定和增加產能。三是發預警函。市農業農村局視情況向能繁母豬存欄量降幅較大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發預警函,縣區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使能繁母豬存欄量增加至合理水平。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相應的預警機制。

當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處于正常保有量的105%~110%區間(含110%的臨界值)時,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強化能繁母豬存欄量監測調度,及時發布監測動態信息,引導市場預期,適度減少能繁母豬存欄量。二是啟動減少產能調節機制。引導和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基地采取延遲能繁母豬補欄、加快淘汰低產母豬等措施,壓減生豬產能,使能繁母豬下降至合理水平。

3、產能過度波動。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正常存欄量的85%或高于正常存欄量的110%為過度波動。

當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正常存欄量的85%(最低保有量)時,市農業農村局向能繁母豬存欄量低于最低保有量且未采取調控措施或調控不力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發預警函,督促進一步采取補貼、信貸、貼息等政策措施,遏制產能下滑勢頭,恢復和增加能繁母豬存欄量。督促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增加補欄,穩定和增加產能。

當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時,加強壓減產能引導,加快淘汰低產能繁母豬,引導生豬產能調控基地暫緩新增能繁母豬和新建擴建豬場。

(三)其他異常情況調控。能繁母豬存欄量在正常保有量的合理區間波動,但種豬生產供應、新生仔豬數量或生豬存欄量出現異常減少等情況時,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開展調查研究,必要時可制定臨時性調控政策措施,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四、切實穩定生豬生產能力?

(一)保持規模豬場(戶)數量穩定。全市規模豬場保有量為省農業農村廳核定的264個,各縣區規模豬場保有量以2023年末規模豬場數量為基本依據,結合省廳下達我市的正常保有量確定。各縣區要保持規模豬場(戶)數量總體相對穩定,不得違法拆除,確需拆除的,應安排養殖用地支持其異地重建,并給予合理補償。規模豬場(戶)自愿退出的,各縣區可根據減少的能繁母豬產能,新建或改擴建相應產能的規模豬場,確保生豬產能總體穩定。?

(二)建立產能調控基地。對設計年出欄1萬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和國家核心育種場,按照豬場自愿加入并配合開展產能調控的原則,建立國家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市局每年2月底前公布新增基地和上一年度退出基地名單,并完成新增基地掛牌和退出基地摘牌工作。

(三)合理引導生產和市場預期。引導養殖場(戶)科學安

排生產節奏。在豬價低迷、生豬養殖嚴重虧損時,引導養殖場(戶)降低生豬出欄體重、避免壓欄增重,鼓勵屠宰企業更多收購標準體重生豬。在生豬價格快速上漲時,引導養殖場(戶)順時順勢出欄,避免因壓欄和二次育肥造成短期供應減少,防止后市集中出欄導致價格急漲轉急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當能繁母豬月度存欄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92%或因生豬養殖連續嚴重虧損(出欄生豬頭均虧損200元左右)3個月及以上時,各縣區可按規定統籌相關資金對規模豬場(戶)和種豬場(含地方保種場)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補貼。同時,要積極協調金融機構擴大和增加對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場(戶)的信貸投放,可按規定統籌相關資金給予貼息補助。

(二)加強監測預警。將全市前3名生豬養殖大縣的生豬生產情況及全市存欄3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生產情況同時納入市級監測范圍,做好監測數據采集分析。各縣區也要及時開展生豬生產數據監測,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及時準確掌握生產和供應情況,視情況啟動相應政策措施,合理引導市場預期。要加強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監測防控,綜合研判對生豬穩產保供的影響。在生豬價格出現急漲急跌、生產形勢出現重大變化等情況時,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三)細化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情況,市局確定了各縣區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最低保有量以及規模豬場保有量,各縣區要抓好任務指標的落實。各縣區在保證全縣生豬產能目標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能繁母豬存欄量的合理波動區間范圍,重點要穩定規模豬場數量,能繁母豬保有量目標任務不宜繼續分解到鄉鎮、村和規模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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