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山西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服務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52號)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我局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22日,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及與負責人、教師進行交流等方式對全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條件指標和培訓規范性指標兩個方面12項內容情況進行了評估,并按照統一標準和要求對評估結果進行量化評分。現將年檢評估結果予以通報。
一、年檢評估總體情況
通過對全市23所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檢查,大部分學校教學管理比較規范,組織機構和領導班子比較健全,各種管理制度比較完善。在檢查中發現:部分學校無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場所租期少于三年,實習操作場所不能滿足實訓需求;培訓人數不足200人;固定資產及注冊資金不達標;校長變更及校址變更未及時向審批機關備案。
二、年檢評估合格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18家)(排名不分先后)
1、 長治市愛民職業培訓學校
2、 長治市奧妮職業培訓學校
3、 長治市光宇職業培訓學校
4、 長治市華森職業培訓學校
5、 長治市伯樂職業培訓學校
6、 長治市榮通職業培訓學校
7、 長治市華納職業培訓學校
8、 長治市廣峰職業培訓學校
9、 長治市知行職業培訓學校
10、長治市淮海職業培訓學校
11、長治市標榜職業培訓學校
12、長治市創業職業培訓學校
13、長治市易淘職業培訓學校
14、長治市出租汽車駕駛員職業培訓學校
15、長治市潞安職業技術培訓學校
16、長治市清大東方消防職業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17、長治市遠博職業技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18、長治市康泰職業培訓學校
三、年檢不合格需整改民辦職業培訓學校(5家)(排名不分先后)
1、長治市鴻鑫職業培訓學校
2、長治市天宮職業培訓學校
3、長治市匠道職業培訓學校
4、長治市建安職業培訓學校
5、長治市常安消防職業培訓學校
以上5所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按照年檢中指出的整改具體內容,于本通報印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申請復檢,復檢合格的正常辦學;復檢不合格的,建議行政審批部門停止其辦學資格。
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