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進一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通知》(長政辦發〔2019〕45號)和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的通知》(長政辦發〔2019〕51號)有關要求,我局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照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對本部門現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清理和審查,現將市人社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通知如下:
一、決定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1、《關于推進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長政發〔2008〕70號);
2、《關于加強全市高危行業用工管理的意見》(長政發〔2008〕81號);
3、《長治市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暫行辦法》(長政發〔2010〕101號;
4、《長治市勞動用工管理辦法》(長政發〔2010〕102號);
5、《關于實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的實施意見》(長政發〔2013〕31號)
6、《長治市高危行業用工管理實施暫行辦法》(長政辦發〔2008〕143號)
7、《關于進一步加強治理欠薪工作機制實施辦法》(長政辦發〔2013〕102號)
8、《對被征地農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實施意見》(長政辦發〔2020〕26號)
二、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1、《長治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長政發〔2008〕44號)
2、《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退役士兵就業工作的意見》(長政發〔2012〕100號)
3、《關于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工作的實施辦法》(長勞社字〔2008〕98號)
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