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14〕81號)精神,認真做好我市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查目的
  了解和掌握2010年以來我市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布、居住、城鎮人口變化等方面的情況,為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調查對象和范圍
  全市范圍內共抽取400個調查小區,調查對象為抽中調查小區內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共調查約10萬人左右。
  三、調查內容和時間
  調查內容為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調查時點為2015年11月1日零時。
  四、調查組織和實施
  1%人口抽樣調查是一次較大規模的國情國力調查,各級政府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做好調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為加強領導和協調,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組長,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市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調查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實協調小組議定事項。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做好調查方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編制實施的銜接;公安部門負責提供各級戶籍人口、流動人口等資料并協助做好現場登記;市財政局除負責本級調查經費預算的落實外,還要對各縣財政部門調查經費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宣傳部門負責做好新聞宣傳以及新聞媒體的組織協調;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調查任務順利完成。
  五、調查經費保障
  本次1%人口抽樣從2014年11月開始準備至2016年完成數據發布及資料開發,歷時2年多。所需調查經費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要確保調查經費按時撥付、足額到位。調查經費包括調查工作經費、調查員及調查指導員勞動報酬、調查所用設備與各種物資費用。其中,調查員及調查指導員入戶登記為期2個月,按全省統一要求,聘用調查人員勞動報酬應按每人每月400元預算,由省、市、縣三級,按照3:4:3的比例列入財政預算并給予撥付。
  六、調查工作要求
  堅持依法調查。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調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于調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不得作為對調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嚴格質量控制。各級調查機構要建立健全調查數據質量控制辦法,明確人員分工,責任落實到人。要研究和探索對調查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質量控制辦法,對調查各環節可能出現的問題要有防范措施,確保調查數據質量。
  做好宣傳引導。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調查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引導廣大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申報調查項目,為調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附件:長治市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長治市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黃福喜    市政府副秘書長
  常務副組長:申林科    市統計局局長
  副  組  長:劉利斌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經濟師
              李江華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毋小春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
  成      員:王  耀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郭  文    市教育局副局長
              劉天平    市民政局副局長
              石明利    市財政局副局長
              韓劍飛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韓彩平    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副局長
              張風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劉廣立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常建明    市統計局副局長
              常太華    市衛生局副局長
        李明強    市民族宗教事務副局長
  
     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辦公室主任由常建明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