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工作職能,切實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援助服務,現招募符合條件的律師志愿加入長治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和辦案律師團隊。本次律師招募分為三類,分別是刑事法律幫助值班律師、咨詢窗口值班律師和援助辦案律師,請有意愿的律師根據要求申報(符合條件可兼報)。

一、刑事法律幫助值班律師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良好、熱心公益、誠實信用、認真勤勉。

2.專職從事執業律師三年以上,累計辦理刑事案件至少五件以上,認罪認罰十件以上。執業期間未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在刑事法律幫助、認罪認罰、刑事速裁案件辦理等領域具有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

3.身體健康,具備為法律援助工作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能夠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時、有效的刑事法律幫助。

(二)工作內容

1.參加值班工作。根據法律援助機構安排在公安局(含看守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辦案機關及工作場所值班,或根據案件需要預約值班。

2.履行值班律師工作職責。根據司法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為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包括符合標準的各項法律幫助。

(三)工作時間

以工作日值班為主(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節假日值班)。

二、咨詢窗口值班律師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良好、熱心公益、誠實信用、認真勤勉

2.社會執業律師,且執業期間未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且具備與所參加的值班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素質。

3.身體健康,具備為法律援助工作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能夠為咨詢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

4.在以往值班過程中未受過投訴和差評。

(二)工作內容

1.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在法律援助中心或駐外工作站點窗口解答群眾來訪、來電法律咨詢并做好記錄;

2.來訪群眾在法律咨詢過程中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的,協助其辦理法律援助申請手續;

3.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的同時,登陸山西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統做好值班咨詢信息登記工作;

4.完成法律援助中心交辦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項。

(三)咨詢窗口值班律師工作時間和地點

以工作日值班為主(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節假日值班),在公共法律服務大廳窗口、12348熱線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現場值班。

三、援助辦案律師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品德、紀律意識和專業能力;

2.執業三年以上,死刑無期和重大疑難案件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要求執業五年以上,工作敬業,責任心強,善于溝通,具有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熱心法律援助事業;

3.身體健康,具備為法律援助工作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及時、有效、符合標準的法律幫助;

4.自愿遵守市法律援助中心各項工作制度及要求;

5.近三年未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行業處分;

6.無因承辦法律援助事項被公檢法等有關部門及受援人有效投訴;

7.所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無不合格案件。

(二)工作內容

1.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積極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師職責,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服務,依法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2.自覺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監督和指導,按照司法部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務規范和案件質量同行評估規則優良標準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按規定反饋工作情況、案件進程并辦理結案歸檔手續,并保證結案后1個月內提交符合要求的卷宗;

3.積極參與市法律援助中心組織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務活動;

4.積極參與各類法律宣傳活動、培訓、案件質量評估等;

5.撰寫經辦法律援助案件典型案例,提交案例的數量不少于本年度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數量的20%;

6.參與研究和處理重大、疑難法律援助案件;

7.其他法律援助相關工作。

四、招募流程

(一)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6日17:00止,推薦單位將紙質材料(原件)報送至市公共服務中心二樓大廳法律援助窗口,電子材料同步發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郵箱(郵箱:fyzx320@163.com)。

(二)應提交材料

1.《長治市法律援助刑事法律幫助值班律師申請表》、《長治市法律援助咨詢窗口值班律師申請表》、《長治市法律援助辦案律師申請表》(根據意愿選擇其一或兼報多種,需本人簽名);

2.身份證復印件;

3.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4.近三年未受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律師行業處分的證明材料(交原件);

5.《律師事務所擇優申報、推薦表》(原件);

6.《長治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和援助律師信息匯總表》(原件);

7.廉潔從業承諾書(需本人簽名,交原件)。

(三)申報注意事項

1.本次招募不單獨接受律師個人申報,由所屬律師事務所對本所全部申報律師資料審核后統一申報;

2.市法律援助中心原入庫律師應按前述要求向對應單位重新提交報名申請,擇優入庫。

(四)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

1.符合報名條件的律師,通過所屬律師事務所報送材料,由律所進行材料審核,擇優推薦;

2、推薦單位應嚴格按照條件擇優推薦,推薦入庫的律師應當滿足基本條件,并應當將曾多次參與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及參與咨詢值班作為重要擇優條件;

3.市法律援助中心組織對推薦名單進行復審,經復審無異議的,報送律協和律師管理部門審核;

4.審核通過的,經市司法局批準后,將擬入庫律師人員名單在長治市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和長治司法微信公眾號公示5日,無有效檢舉、投訴的,予以正式入庫;

5.上崗培訓。報名律師經審核通過的,由市司法局組織對入庫律師進行崗前培訓。

五、補貼領取

刑事法律幫助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窗口值班律師提供接待來訪咨詢、接聽電話解答咨詢服務的,均按照省市文件規定領取補貼。

援助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后,卷宗由市司法局審核通過后,按照省市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發放相應案件補貼。

六、入庫律師管理

(一)入選法律援助值班和辦案律師庫的律師,應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入庫律師要接受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統一調配,按需要到律師資源匱乏的或者邊遠縣區完成值班或者案件辦理工作。

(三)律師庫實行動態管理,對值班工作或承辦案件不積極、不合格、被受援人投訴查證屬實、有違法違規情況、無正當理由拒絕指派的,將取消資格。同時每年年初進行一次增補,有意愿加入律師庫的,可根據要求申報。

(四)若入庫律師不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市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部門將依據相關管理制度給予相應處理;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將通報主管司法行政機關、所屬律師協會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或處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入庫律師不再延續下一年度資格:

1.由于各種原因,不再從事律師職業的;

2.一年內累計兩次不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安排或案件指派的;

3.因未按全國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務規范規定承辦案件,受到投訴查證屬實的;

4.在案件質量評估中有案件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

5.有其他違反法律援助工作相關規定的行為,不再適合參與法律援助活動的。

聯系人: 李寧寧 申彩云 

咨詢電話: 0355-2029329

電子郵箱: fyzx320@163.com


1.附件1-附件4長治市法律援助刑事法律幫助值班律師申請表 .docx
2.附件5:長治市法律援助律師志愿者信息匯總表.xls
3.附件6:廉潔從業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