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水利局:

為推進全省水利部門權責標準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第31號)以及水利部《關于明確由海河水利委員會負責審查并簽署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的河流(河段)名錄和范圍(試行)的通知》(水規計〔2009〕457號)、《關于明確由黃河水利委員會負責審查并簽署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的河流(河段)名錄和范圍(試行)的通知》(水規計〔2010〕74號)和省水利廳《關于明確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并簽署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的河流(河段)名錄和范圍(試行)的通知》,經研究,我局確定了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并簽署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的河流(河段)名錄和范圍?,F將涉及我市由海委、黃委、省廳和市局負責審查并簽署水工處建設規劃同意書的河流(河段)名錄和范圍、限額管理通知如下:

一、海委和黃委負責的河流(河段)名錄和范圍

(一)海委負責的河流(河段)

漳河(濁漳河石梁、清漳河下交漳-省界);

(二)黃委負責的河流(河段)

沁河源頭-省界。

二、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的河流(河段)名錄和范圍

(一)省管河流

濁漳河(南源、北源、西源源頭-石梁)、清漳河(源頭-下交漳)。

(二)重要跨市河流

龍鳳河

三、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的河流名錄

涅河、郭河、平順河、南大河、原莊河、石子河、黑水河、黃碾河、陶清河、色頭河、嵐水河。

四、限額管理

由海委、黃委、省廳和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并簽署的河流(河段)名錄內的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限額管理范圍詳見附件,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并簽署的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報市局備案。

附件:1.海委、黃委和省廳負責審查并簽署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的河流(河段)名錄和限額管理范圍(試行)

2. 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并簽署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的河流(河段)名錄和限額管理范圍(試行)

長治市水利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