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水利局,市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廳《關于印發2023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晉水安全〔20231號)和市政府辦《關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長政發〔20231號)《長治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鞏固提升安全生產基礎建設水平的實施方案》(長政發〔202213號)文件要求,進一步明確任務,細化責任,統籌做好我市2023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我局制定了《2023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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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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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廳決策部署,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體系,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依法治理、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監管模式向信息化邁進;認真履行三管三必須安全生產責任,堅持五不為過,做到五個必須,健全落實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推進水利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加強重點領域安全監管,著力防控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一、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意識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安全生產重要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作為各單位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和宣傳工作重點,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及廣大職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提高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堅持字當先、字托底,樹牢底線思維、極線思維,努力把風險隱患消除于未萌,確保水利安全生產、生產安全。(辦公室、人事、機關黨委、監督科分工負責,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二、壓實安全生產責任,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二)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深入貫徹執行市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和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安全生產責任,將安全生產有關要求納入權責清單,融入水利高質量發展各領域、全過程。(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水利安全生產重大問題,部署開展重點工作。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促指導、跟蹤督辦,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監督科牽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三)壓緊壓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按照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履職盡責承諾制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指導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與教育培訓。指導推動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帶隊檢查1次、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加大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和事故通報力度,對事故多發、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地區、單位加強督導和問責。(監督科牽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三、緊盯重點專業領域,強化隱患排查治理

(四)強化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整治。按照誰的資質誰負責,掛誰的牌子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資質管理,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施工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資質等行為,嚴格追究資質方責任,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規劃建設科牽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配合)。嚴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風險作業環節,強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對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實行重點監管。(規劃建設科牽頭、水資源科、水旱災害防御科、河湖科(水保)、農村水電科分工負責)。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加強對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的指導。(規劃建設科牽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配合)組織開展重大水利工程稽察和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檢查。(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五)強化水利工程運行安全整治。有序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維修、山洪溝道治理、全市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控制。(規劃建設科、水旱災害防御科、河湖科(水保)分工負責)督促指導全面落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小型水庫防汛五個責任人,加強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設施和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開展水庫安全度汛抽查,嚴格落實病險水庫安全度汛措施,對因責任不落實、質量不過關等造成事故的嚴肅追責問責。加強堤防水閘安全管理,強化堤防險工險段管理。(水旱災害防御科負責)強化淤地壩安全度汛監督指導,加強新建淤地壩質量安全監管,實施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河湖科(水保)負責)做好小水電站安全生產和安全度汛工作。進一步落實農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區安全生產責任,加強農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農村水電科負責)

(六)強化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安全整治。嚴格水利工程設計安全技術標準執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水利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及相關規程規范開展重大水利項目前期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認真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確保安全設施、措施及費用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規劃建設科負責)

(七)強化局屬單位安全整治。推動局屬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將靈活用工人員納入單位從業人員實施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做好辦公區、人員密集場所及水利風景區等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冬春等重點時段消防安全整治,嚴防火災及爆炸、踩踏等事故。(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四、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加強依法治理力度

??(八)完善安全生產制度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本單位、本部門、本業務領域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加強事前預防。制定出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的指導意見。(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九)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編制并落實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組織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推動各縣區各單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隱患。(監督科牽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全面開展汛前檢查。(水旱災害防御科牽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針對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防洪工程設施水毀修復、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庫、水閘、堤防險工險段、淤地壩、農村供水工程、大中型灌區、小水電站等重點領域、重點工程,聚焦重點時段、重要節日,組織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對安全風險大、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領域、地區和工程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十)強化水利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加大水利安全生產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發頻發違法行為。(行政法規科、監督科分工負責)壓實各級河長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責任,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清理整治涉河建筑物、河道內阻水片林和高桿作物等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會同公安機關加大對危害河湖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河道行洪通暢和河湖安全。(行政法規科、河長辦、河湖科(水保)分工負責)將安全生產巡查中發現的違法問題線索移交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適時公布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典型案例。(行政法規科、監督科負責)

五、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十一)健全落實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推動各單位出臺六項機制實施細則并嚴格落實。開展六項機制試點建設。將六項機制工作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狀況評價和安全生產巡查的重要內容,加強督促指導,持續推動六項機制落地見效。(監督科牽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十二)推進標準化建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組織開展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水旱災害防御科、農村水電科負責)鞏固提升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成果運用,指導推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實施標準化達標單位動態管理。(農村水電科、監督科分工負責)

??(十三)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督促指導各單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救援隊伍、裝備、物資、通訊等應急保障措施準備。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保持通信聯絡和信息渠道暢通,做到險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堅決防止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十四)持續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堅持隱患排查治理線上線下同步月報告制度,每季度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狀況評價排名,對高風險縣區和排查零隱患單位開展重點監管。(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六、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發揮群防群治力量

(十五)充分發揮12314舉報平臺作用。公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加大對平臺的宣傳推廣力度,有效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舉報或轉辦的安全生產問題線索認真核實查處、督查督辦,及時反饋辦理結果。(監督科牽頭,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規范實施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培訓,加強對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五進活動和安全生產月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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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水利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分工


附件

2023年水利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分工

序號

重點任務

主要內容

責任單位

1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各級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作為各單位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和宣傳工作重點,推動各單位領導干部及廣大職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提高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

辦公室、人事、機關黨委、監督科、分工負責,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2

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安全生產責任,將安全生產有關要求納入部門權責清單,融入水利高質量發展各領域、全過程。

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水利安全生產重大問題,部署開展重點工作。

監督科牽頭,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3

壓緊壓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

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履職盡責承諾制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指導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與教育培訓。指導推動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帶隊檢查1次、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加大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和事故通報力度,對事故多發、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地區、單位加強督導和問責。

監督科牽頭,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4

強化水利工程建設安全整治

按照誰的資質誰負責,掛誰的牌子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資質管理,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施工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資質等行為,嚴格追究資質方責任,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

規劃建設科牽頭,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配合

嚴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風險作業環節,強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對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實行重點監管。

規劃建設科、水資源科、水旱災害防御科、河湖(水保)科、農村水電科分工負責

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加強對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的指導。

規劃建設科牽頭,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配合

組織開展重大水利工程稽察和水利工程安全生產巡查。

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5

強化水利工程運行安全整治

有序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維修、山洪溝道治理、全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控制。

規劃建設科水旱災害防御科河湖(水保)分工負責

督促指導全面落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小型水庫防汛五個責任人,加強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設施和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開展水庫安全度汛抽查,嚴格落實病險水庫安全度汛措施。加強堤防水閘安全管理,強化堤防險工險段管理。

水旱災害防御科負責

強化瘀地壩安全度汛監督指導,加強新建淤地壩質量安全監管,實施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

河湖(水保)負責

做好小水電站安全生產和安全度汛工作。進一步落實農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區安全生產責任,加強農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

農村水電科負責

6

強化水文監測、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安全整治

加強水文測驗和實驗室安全生產管理,強化水上作業、外業測量、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管理等水文安全監管。

水資源科負責

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水利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及相關規程規范開展重大水利項目前期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認真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確保安全設施、措施及費用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保障水利工程安全。

規劃建設科負責

7

強化廳管、廳直單位安全整治

推動廳管、廳直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做好應急管理工作。將靈活用工人員納入單位從業人員實施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做好辦公區、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以及水利風景區、水利后勤保障等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冬春等重點時段消防安全整治,嚴防火災及爆炸、踩踏等事故。

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8

完善安全生產制度標準體系

進一步健全完善本單位、本部門、本業務領域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加強事前預防。制定出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的指導意見。

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9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編制并落實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組織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推動各地區各單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隱患。

監督科牽頭,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全面開展汛前檢查。

水旱災害防御科牽頭,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針對重點領域、重點工程,聚焦重點時段、重要節日,組織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對安全風險大、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領域、地區和工程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10

強化水利安全生產監督執法

加大水利安全生產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發頻發違法行為。

行政法規科、監督科分工負責

壓實各級河長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責任,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清理整治涉河建筑物、河道內阻水片林和高稈作物等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會同公安機關加大對危害河湖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河道行洪通暢和河湖安全。

行政法規科、河長辦、河湖科(水保)分工負責

將安全生產巡查中發現的違法問題線索移交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監督科負責

11

健全落實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

推動各單位出臺六項機制實施細則并嚴格落實。開展六項機制試點建設。將六項機制工作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狀況評價和安全生產巡查的重要內容,加強督促指導,持續推動六項機制落地見效。

監督科牽頭,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12

推進標準化建設,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全面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組織開展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

水旱災害防御科、農水處負責

鞏固提升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成果運用,指導推動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實施標準化達標單位動態管理。

農村水電科、監督科分工負責

13

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督促指導各單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救援隊伍、裝備、物資、通訊等應急保障措施準備。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

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14

持續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

每季度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狀況評價排名,對高風險地區和排查零隱患單位開展重點監管。

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15

充分發揮12314舉報平臺作用

公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加強宣傳,有效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監督科牽頭,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16

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實施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培訓,加強對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

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組織開展安全宣傳五進、安全生產月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監督科牽頭,市水利發展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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