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文化和旅游局:

  現將《長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國家3A級旅游景區及以下A級旅游景區創建評定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長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1日

 

  長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國家3A級旅游景區及以下A級旅游景區創建評定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旅游景區創建評定工作,根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和《旅游景區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國家3A級旅游景區及以下A級旅游景區創建評定管理辦法如下:

  一、擬定創建計劃

  各縣、區文化和旅游局應在每年3月15日前,本著逐級推選、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推優去劣的原則,將本縣、區當年創建A級旅游景區名單計劃以正式文件報市文化和旅游局。創建計劃包括創建A級景區名單及景區基本情況等內容,列入創建名單的景區要及時開展各項創建工作,積極準備完善創建相關資料,并積極開展景區創建的相關工作。未列入當年創建計劃的景區,不得參加本年度后續工作程序。

  二、上報創建材料

  景區前期創建工作及資料準備時限為2個半月,各縣、區文化和旅游局應在每年5月30日前,將本縣、區列入創建計劃的景區創建材料報市文化和旅游局。創建材料主要包括:1.景區創建申請;2.景區創建提升方案;3.景區旅游規劃及批復;4.景觀質量材料;5.其他根據創建要求需準備的資料。

  三、創建材料初審

  每年6月份,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相關程序組織專家對各景區創建材料進行初審。初審認為創建資料齊全,創建工作方案可行,通過創建可以提升景區服務質量和綜合效益的,列入初檢目錄名單。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再進入本年度的創建工作程序。市文化和旅游局將初審結果及時反饋各縣、區文化和旅游局。

  四、省級機構初檢

  每年7月份,市文化和旅游局將按照相關程序組織專家成立評審組,對列入初檢目錄的景區進行初檢。初檢的重點包括旅游景區名稱、范圍、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年游客量、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服務質量與環境等方面情況,以及景區管理機構對國家標準的認知水平和創建工作方案的落實情況。

  五、景區整改階段

  旅游景區根據初檢時評審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對照《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和評定細則,編制景區創建整改計劃任務書,將整改任務進行詳細分解,有序推進創建工作,確保全面達到標準要求。各縣、區文化和旅游局要根據景區創建工作進展和實際需求,適時邀請專業人士對創建單位創建工作進行實地指導。

  六、創建工作驗收

  每年9月份,經過創建單位自查和各縣、區文化和旅游局初步審核,認定已經完成各項創建計劃任務,達到國家標準的,由各縣、區文化和旅游局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驗收申請,并附《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旅游景區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情況打分材料及文字和圖表說明,創建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報告等。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評審組,對旅游景區是否全面達到國家標準,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驗收結果由A級旅游景區創建評審組出具,之后召開市旅游資源規劃開發質量評定委員評定工作會進行集體研究確定通過驗收的景區,形成最終的全市創建A級旅游景區情況報告,創建情況報告須通過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會研究。

  七、發布評定公告

  對于通過驗收的景區,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階段無重大異議的旅游景區,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質量等級評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