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

集體企業改革意見》(草案)的報告

 

市政府:

        為了加快我市城鎮集體企業改革步伐,推進新型集體經濟快速發展,根據市政府長政發[2005]102號《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全市國有工業改革的意見》和長政辦發[2005]97號《關于加快推進國有工業改革實施辦法(試行)》文件精神,我們結合集體企業實際,草擬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集體企業改革的意見》現上報,請求以市政府文件下發。

        特此報告

 

關于下發《加強集體資產

管理的有關規定》的通知

 

各縣、市、區、市直各企事業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集體資產管理,規范工作程序,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經市城聯社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常務理事會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全文下發,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關于向市直參股企業派出董事的決定

 

市直各單位:

        為了加強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聯社集體資產的權益,根據公司法有關規定,經市城聯社2009年3月9日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向市聯社直屬參股企業市高壓電瓷有限公司、市線材有限公司、市光明燈具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派出董事名單:

1、張建生同志為市高壓電瓷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

2、楊志新同志為市光明燈具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

3、武政亭同志為市線材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

二、派出董事工作權限:

1、全面了解并及時反饋派駐企業經營狀況;

2、出席董事會議,代表聯社行使表決,參與企業重大決策;

3、協調配合企業處理有關復雜問題;

4、監督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查閱有關報表等相關資料。

望相關單位接文后,按照文件精神積極配合市聯社派出董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