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關于印發《長治市城鎮集體企業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的通知?
??
??
各直屬企業:?
現將《長治市城鎮集體企業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
長治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2020年2月6日?
??
??
長治市城鎮集體企業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控?
工作預案?
??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市城鎮集體企業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省、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成立市城聯社集體企業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城聯社防控領導小組)。?
組? 長:崔松濤?
副組長:張宇宏? 平小強?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
具體工作由市城聯社辦公室負責。?
第三條?? 直屬集體企業復產復工時間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涉及生產經營企業及房屋租賃企業。?
第四條?? 復工復產的生產企業要按照“誰用工、誰報告、誰管控、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防疫工作責任制,細化防控分工和職責。深入開展排查,重點排查員工及其家屬近期有無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建立排查臺賬,臺賬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返回時間、所乘車次、目前身體狀況以及密切接觸人員情況等,及時報所駐街道(社區)和市城聯社防控領導小組備案。?
租賃房屋的企業要督促承租方按照復工復產企業規定要求,對全部人員進行登記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送租賃企業。?
第五條?? 對尚未返回的湖北籍員工及近期到疫情重點地區探親、旅游等未歸員工,用工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逐人通知延期返崗,企業要按正常休假或公務情況對待,保留其工作崗位及待遇,不得無故除名。?
第六條?? 對已經返回的企業員工及近期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及其密切接觸者,各企業要第一時間報告所在社區、居(村)委會及當地衛健、疾控部門,按照規定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
第七條?? 復工復產企業和房屋租賃企業在疫情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按照人員最小化精準復工和營業的原則,靈活組織職工到崗上班,合理安排作業班次和作業人數,避免人群聚集。復工前要備足備齊防疫物資設備、個人防護用品、消殺設備等,確保滿足疫情防控需要。?
第八條?? 復工復產企業在復工前要提前對車間、辦公場所、食堂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殺防疫;租賃房屋企業督促承租方提前對門市、店面、商鋪進行消殺防疫。復工后,從業人員上班需要佩戴口罩,企業需每日對車間、辦公場所、食堂等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消殺防疫,重點區域應多次消殺。各企業要積極引導企業職工分區域、分時段進行日常生活,督促職工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第九條?? 各企業安排專人實行日報制度,一旦發現有發熱、乏力、干咳等癥狀的人員,要立即報告所在街道(社區)和市城聯社防控領導小組,并對相關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和檢查。一旦發生疫情,要立即停止生產和營業,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隔離、消殺、調查等相關工作。?
第十條?? 各企業要嚴格出入人員管理,對進出車輛、人員進行體征排查并登記在冊。?
第十一條?? 各企業要積極開展衛生健康教育,做好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及輿情監控工作,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教育,讓廣大職工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增強防范意識,同時積極引導企業職工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第十二條?? 各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向市城聯社防控領導小組進行疫情每日“零報告”,確保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對緩報、瞞報、漏報和虛報以及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或疫情防控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 企業黨組織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及時掌握本企業有關情況和動態。同時,要在疫情防控一線鍛煉培養和識別干部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職瀆職人員嚴肅問責。?
第十四條??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